四份奏折放在桌案上,一对比,对于谈判过程的叙述大体一致,他们之间是否串连过,朱慈烺就不得而知了。
由于朱慈烺没有指示,四人在谈判中未提出任何条件,他们也不敢擅自确定条件。
而朱慈烺本来没指望谈判有什么结果,不过,朱慈烺的态度很坚决,既然人家出招了,就得接,必须谈。
至于怎么谈,先看看清庭再说。
满清的条件是:
一是形成和平协议,由双方皇上签订;二是双方维持目前的军事态势;三是山东、河南及湖广由双方各地军事主官派员划定非军事区;四是协议签订后,双方必须保证不得违反此协议。
清方提出条件后,谈判暂时休会,明方上奏折请旨。
而四个人均提出了